|
|
馬肉
|
正常字體
放大字體
|
|
【出處】出自《名醫(yī)別錄》《綱目》:食馬中毒者,飲蘆菔汁、食杏仁可解。
【拼音名】Mǎ Ròu
【英文名】Meat of Equine
【來源】 藥材基源:為馬科動物馬的肉。 拉丁植物動物礦物名:Equus caballus orientalis Noack 采收和儲藏:宰殺后剝?nèi)テぃ?nèi)臟,取肉鮮用。
【原形態(tài)】馬,體格高大,骨骼肌發(fā)達(dá),四肢強頸有力。體高1.27-1.60m,體重225-773kg。雌雄差異很大。馬頭面部狹長,耳小而尖,直立。鼻寬,眼大。從頭頂起沿頸背至肩胛,具有長毛即鬃毛。兩耳間垂向額部的長毛稱門鬃。身體余部皆被短而均勻的毛,毛部也有長的鬃毛。我國馬的品種較多,有蒙古、河曲、伊犁、三河、黑河等種,因品種不同,身體大小、毛色也有差異主要毛色有青毛、花毛、黑毛、栗毛等。
【生境分布】 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:馬屬草原動物,善奔馳,草食。 資源分布:全國各地均有飼養(yǎng)。
【性味】味甘;酸;辛;性微寒
【歸經(jīng)】肝;脾經(jīng)
【功能主治】強筋壯骨;除熱。主寒熱痿痹;筋骨無力,瘡毒
【用法用量】內(nèi)服:煮食,適量。外用:煮汁洗;或研末調(diào)敷。
【注意】1.《雷公炮炙論》:馬自死,肉不可食。五月勿食,傷神。2.《千金·食治》:下利者,食馬肉必加劇。諸食馬肉心煩悶者,飲以美酒則解,白酒則劇。3.《食療本草》:不與倉米同食,必卒得惡,十有九死,不與姜同食,生氣嗽。其肉多著浸洗,方煮得爛熟,兼去血盡,始可煮炙,肥者亦然,不爾毒不出;集徣饲胁坏檬,加增難瘥。4.《本草拾遺》:婦人懷妊不得食馬。5.《日華子》:此肉只堪煮,余食難消。不可多食。忌蒼耳、生姜。6.《飲食須知》:妊婦食之,令子過月難產(chǎn)。乳婦食之,令子疳瘦。食馬肉毒發(fā)而心悶者,飲蘆根汁,或嚼杏仁或煎甘草湯解之。7.《醫(yī)林纂要·藥性》:動風(fēng)發(fā)毒。
【附方】1.治豌豆瘡:馬肉煮爛,汁洗,干脯亦得。(《兵部手集方》)2.治頭瘡白禿:馬肉煮汁洗。(《圣惠方》)
【摘錄】《中華本草》
|
|
|
|
|
|
|